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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公积金贷款逐月还款业务?
浏览:8807次    时间:2012年12月26日
何为公积金贷款逐月还款业务?
市民刘女士咨询:公积金贷款逐月自动还款业务是怎么回事,如何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答:从2010年3月1日起,开办公积金逐月自动还款业务。3月1日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携带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补签《委托协议书》。
办理逐月还款,每月由管理中心软件系统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坐扣偿还贷款本息,余额不够当月还款时,通知借款人自行偿还。
市民李先生咨询:借款买房时是单身,结婚以后如何增加辅助还款人,配偶的公积金可否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答:借款人可持公积金贷款房屋的产权证(夫妻双方共有)、配偶承诺的共同还贷协议,到管理中心办理委托还贷变更手续。增加后配偶的公积金余额可以用于公积金委托还款,但是不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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